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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稻谷收購價下調昨日,湖北省物價局、湖北省財政廳、湖北省農業廳、湖北省糧食局、農發行湖北分行轉發了國家2017年稻谷最低收購價格的通知。 通知具體要求,為了堅決保護農民的利益,防止“谷賤傷農”,2017年國家繼續在稻谷主產區實行最低的收購價。綜合考慮糧食生產的成本、市場供求及國內外市場價格和產業發展等各方面等等因素,經過國務院及專家領導批準,今年生產的早秈稻(三等國標,下同)、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為每百斤130元、136元和150元,比2016年分別下調3元、2元和5元。 業內人士指出,對于稻谷最低收購價的下調,農戶可選擇在糧庫收購中后期賣糧。但考慮到政策調整的大方向,農戶需改變以往傳統的賣糧習慣,密切關注托市收購價的調整動向,以便隨時出售,以規避市場在政策可能存在的調整下帶來的潛在下滑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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